近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科学技术部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14年第23号公告,我子公司通辽梅花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(集团)技术中心。
通辽梅花主要产品为味精及氨基酸,属制造业,注册资本18亿元,为公司全资子公司。截止2014年9月30日,通辽梅花总资产93.50亿元,净资产38.65亿元,2014年1-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4.55亿元,净利润1.72亿元。
通辽梅花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后,根据相关规定,将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,公司还可根据有关规定争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、科技专项计划给予的资金支持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等。 通辽梅花技术中心被确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,是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与研发能力的综合体现,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,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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